林长制工作汇报范文汇总六篇

更新时间:2022-09-06 来源:工作汇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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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林长制工作汇报范文汇总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林长制工作汇报1

  今年以来,xxx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现将xxx林长制改革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林长制改革推进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完善林长制改革的组织体系。xxx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林长制改革情况汇报,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xxx贯彻落实省、市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并结合xxx实际,制度出台《xxx建立林长制的工作方案》,明确建立林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体系、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严格按照省、市、县三级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并逐步将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县、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县、乡镇(开发区)林长制办公室,设立三级林长478人,其中县级总林长2人,副总林长2人,县级林长13人;乡镇级林长59人;村级林长404人。

  (二)坚持协助联动,明晰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体系。xxx为进一步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强化三级联动,部门协同,划清责任边界,明细责任内容,根据xxx森林、湿地资源现状和生态区位状况,一是划分13个县级林长责任区。分别由13名县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林长和所在乡镇、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和村级林长;二是划分29个乡级林长责任区。分别由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林长和所在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林长;三是除县、乡两级林长责任区外的所以森林、湿地资源设立村级林长。此外,印发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承担林长制改革的具体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协助联动”原则,构建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各级林长开展巡林调研活动,诸多影响和制约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问题得以进一步解决,“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已经形成。

  (三)坚持规矩意识,健全林长制改革的制度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xxx实际,xxx研究制定了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林长制县级考核制度、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等配套制度,县林长办印发了《xxx林长巡查制度》、《xxx林长制改革“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全县林长制改革制度体系已基本健全。

  (四)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林长制改革的任务体系。严格按照“扩总量、促质量、增效益”的总体要求,聚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林地面积、林业效益等核心指标,坚守“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林业资源行为”等底线,高质量完成“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一是聚焦增绿,扩面提质。坚持工程化造林与社会化造林相结合,成片造林与四旁植树相结合,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与义务植树相结合,积极拓展增绿空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去冬以来,全县各乡镇结合林业生态扶贫,完成造林8699亩,占省市下达任务(6000亩)的145%;完成森林抚育12000亩,占全年任务的100%;新增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镇和4个省级森林村庄。二是聚焦护绿,固本强基。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古树名木保护,严守生态红线;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并全面完成美国白蛾工程化飞机防治工作;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林区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结合精准扶贫,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200名生态护林员。三是聚焦用绿,多措并举。坚持绿色发展、改善民生、精准扶贫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苗木培育和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多重功能与多种效益,全方位拓宽“用绿”途径。四是聚焦管绿,守土护源。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严格林地定额管理,严守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大力宣传,积极推广优良乡土乔木树种,扩大商品用材林资源,不断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效益。五是聚焦活绿,深化改革。2018年,xxx为贯彻落实省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和《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针对xxx实施的薄壳山核桃基地建设和省县道两侧绿化提升工程,采取“包、保、联”的方式,由县财政包干土地租金和苗木采购费用,中标绿化公司保证造林成活率,经营主体联合有经营能力和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签订经营托管合同,采取投入入股的方式融入社会资本,注入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为切实增强林农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降低林业经营风险,让各类经营主体共享改革发展红利,xxx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对全县502314亩的商品林和23431亩的省级公益林全部进行投保,协助保险公司对因水灾、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受损的林木进行定损理赔,2018年,保险公司共受理森林保险理赔案件50余宗,理赔资金近百万元。

  (五)坚持舆论引导,拓展林长制改革的宣传体系。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xxx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今日头条、工作简报、手机短信、宣传标语和林长制公示牌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今年以来,在宣传媒体宣传林长制改革工作10余次,编发林长制工作简报2期,全县范围内群发短信1次,树立三级林长公示牌503块,其中县级林长公示牌49块,乡镇级林长公示牌116块,村级林长公示牌338块,并通过扫描公示牌二维码浏览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林长制改革相关信息。

  二、林长制改革中存在问题

  虽然xxx林长制改革总体上呈现出进展快、步子稳、效果好的工作局面,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技术力量薄弱。林长制改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一项重要改革,涉及组织、宣传、编办、发改、教体、公安、财政、人社、国土、环保、城管、水利、林业等23家部门和单位,涵盖了全部林业工作,林业部门承担着组织、协调和绝大部分工作的落实任务,但xxx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仅3个,编制共13人,在岗人员仅6人,乡镇也缺少负责林业管理的独立机构,现有人员难以组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专业队伍,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林长制改革的整体推进。

  (二)林长制改革总体推进力度不大。xxx虽然出台了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林长制体系,但一些乡镇和单位,对确定的林长职责、目标任务和责任区域的森林资源情况了解不深不透,对责任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和开展宣传工作开展的不及时,各乡镇、村还未制定推行林长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三)改革经验不足。由于林长制改革是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没有前车之鉴,只能自行摸索,势必会在林长制改革过程中走弯路,出错误。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协调解决人员编制不足问题。建议xxx根据xxx林情现状,协调恢复乡镇林业站建制,增加基层林业站人员编制,同时通过人才引进、招录等方式配齐配足基层林业站和局直事业单位的人员缺口。

  二是编制林业保护发展规划。根据xxx森林资源现状,聘请有资质、有实力的林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县级林长责任区“一林一策”实施方案,制定全县林业发展的近、中、远期规划。

  三是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不折不扣完成林长制“五绿”目标任务,真正把灵璧好山好水保护好,把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好,开辟林业成为全县林农增收致富的新渠道。

  四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建议xxx加大对推进林长制改革的监督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纳入xxx对乡镇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干部离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肃追责问

  责。

林长制工作汇报2

  今年以来,县林长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加强湿地资源管护,稳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从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一、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

  一是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林长制有关工作。二是县人大、县政协分别组织林长制工作专题调研,推进林长制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建立巡林提醒、巡林日志和巡林登记制度,有效促进林长履职尽责。四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行动方案》,加快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五是服务三级林长的“五个一”平台基本建立。

  二、稳步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进一步加快。国家湿地公园市级林长、县级总林长多次深入国家湿地公园调研,就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管理机构,依据总体规划正在组织实施以等为重点的保护恢复和管理能力项目建设。二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红线评估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县级总林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目前我县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上报省局。三是植树造林任务圆满完成。坚持疫情防控和造林绿化同步推进实施,县级常务副总林长多次对全县重点地段造林进行调度,各县级林长分别深入到林长责任区督促指导植树造林工作,全县超额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目前,造林主体正在加强对现有林木特别是新造林的管护,确保造林成果。四是依法加强疫情期间野生动物管控。抽调专人组成野生动物监管执法队伍,及时印发通知,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果断从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五是坚决筑牢林业灾害生物防控体系。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组织开展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和杨扇舟蛾等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林长制工作汇报3

  一、加强林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四风”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二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上干干净净,树立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从严控制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活动,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完成林业方面工作:

  (一)林长制改革工作:1、“五个一”平台建设:规范建设“五个一”平台,各项措施建设到位,及时报送各项材料数据:2、乡、村林长履职尽责:乡村林长在各级会议都安排布置林长制工作,坚持定期巡林,全乡林区秩序稳定,工作机制正常运行:3、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村部,有专人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正常;4、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县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二)营造林工作。我乡2020年春季完成人工造林50亩,主要是油茶等。其他如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育苗、四旁植树等均完成任务。

  (三)森林病虫害工作。针对日益严重的松材线虫病蔓延形势,森林病虫害工作重点在于防,防与治相结合,具体工作:

  1、组织领导和宣传:乡政府成立防控领导组织,全面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在全乡范围积极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和调查,

  2、及时开展森林病虫害的普查工作和防控方案制定:组织和开展春秋两次专项普查,及时上报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上报年度防控方案。

  3、疫木清理除治: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采取科学除治方式,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清理彻底干净,发生病虫害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19-2020年度全乡清理枯死松树上万余株,防治取得较好效果。

  4、疫木监管:严格执行县政府疫木管理的相关规定,疫木处理采取不锈钢网罩、焚烧、粉碎等方式,严防疫木遗失在清理山场及附近农户房前屋后;及时对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排查清理;全乡未发生非除治性采伐疫木和疫木流失的现象。

  (四)护林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明森林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强化防火值班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全乡未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从而确保了广大林农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林木采伐、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等,全乡林区秩序稳定,资源林政管理有序,全乡未发生林业行政、刑事案件。

  (六)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目前全乡古树名木清查统计已全面展开,明确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全部挂牌。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办事,履职尽责,转变作风,搞好工作。二是抓好全乡新造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确保秋季验收合格达标。三是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四是谋划好2021年植树造林工作,争取早安排,早落实。五是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林长制工作汇报4

  乡镇2020年度林长制工作总结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东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官港镇2018年在全镇积极组建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在林长制统领下,通过这几年一系列卓有成效地工作,全镇林业发展有了十分喜人的变化,森林生态面貌焕然一新。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全面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我镇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了镇、村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镇13个村32.1万亩林地、森林及村庄绿化区域全部落实到专人负责,夯实镇村两级林长责任。设置林长公示牌14个,镇级正副林长15人,村级正副林长26人,落实专职护林员17个。2020年党委政府多次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项林业工作,以林长制为抓手督查指导各村林长制执行情况,同时在全镇利用横幅、广播、标语进行了广泛宣传。全镇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业经济稳步提升,农民林业收入持续增长。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工作。

  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设计实施森林采伐蓄积8435m3,未突破上级下达总限额。

  实行森林资源管理巡查制度,各村配备一名专职林业主任负责林业各项工作,安排专职护林员常年巡山护林,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等。当年全镇共发现采伐林业案件2起并得到了有效的查处,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利用横幅、标语、致林农一封信等形式不断加强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全面禁止电网捕鱼、捕猎野生动物,加大对饭店、商店进行告知和检查次数,杜绝经营贩卖销售野生动物及捕猎工具,全年未发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

  严格落实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全镇共实施公益林保护面积95125亩,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得到发放;4.57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的井井有条,补助资金得到及时顺利发放。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165株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境内分流古树群落实了日常维护,苏村古树群进行保护,郑村白泥一级银杏古树进行修复和复壮。

  3、针对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开展野生动植物管控

  我们开展防控宣传,关闭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野外野生动物巡查,主动参加206国道卡点值班,冲锋在疫情一线。

  4、搞好造林绿化为创建森林城市打好基础

  全镇完成人工造林1151.5亩,封山育林45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培育320亩,森林抚育9900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1900亩),完成义务植树5.7万株,建设了两个义务植树基地,按照县创建森林城市指挥部交办单落实好森林城市创建各项创建指标任务。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镇绿化进一步提升。

  5、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有村两委干部专职负责林业及森林防火工作,聘请一名专职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森林防火期在重点地段守候;二是新增投入一万余元给各村统一配发大功率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个110套;三是镇森林防火宣传车在不同节点到各村巡回宣传,统一制作的防火宣传标语到各村张贴在醒目位置;四是由成立了80人的应急分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加大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常年对辖区内的各种苗木、树木进行监测,定期对它们进行实施检疫检查。特别是5.30以后,根据市、县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行动会议精神,镇政府及时成立了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牵头,组织林业站、森林派出所、木材检查站、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所有的木材加工企业经营松树情况进行不定期排查,杜绝松疫木非法加工经营,发现的松疫木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

  6、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林业经济新思路。

  一是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一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变”改革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2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1个,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四是积极当好镇党委政府林业经济发展的参谋,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今年我镇林业的中心工作是东至木塔100兆瓦风电项目服务,今年风电企业发电基塔依次安装和发电,我们加紧指导风电企业做好进入风场道路周边的生态恢复和风电检修道路水保措施施工。积极探索发展林业经济思路,金鹏药业组织中园、梓桐村农户成立林下种植黄精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下黄精种植;祝山村发展蓝莓30亩。

  二、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敢于借鉴引进、突破创新:白茶、杨梅和蓝莓采摘园、黄精种植等大胆引进种植。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1、林长制各项制度虽已制定,林长制办公室力量薄弱,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完善。

  2、有部分林长对自己职责不清,不能很好履行林长职责。

  3、林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不够细致。

  4、林业企业融资困难,现在许多银行不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不利企业持续发展。

  四、下年度工作目标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造林任务1000亩,封山育林2000亩,退化林修复1000亩,森林抚育80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加快推进龙泉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镇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尤其是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木塔红军纪念馆为中心,辐射祝山村的生态旅游和大田村、荣兴村、畲狮村、木塔村的红色旅游,不断做大做强木塔红色和绿色旅游品牌。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强力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加大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保护和林业产业建设;积极实施好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安徽省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迅猛;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林长制工作汇报5

  今年是我县林长制提升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打造林长制升级版,努力达到“深化林长制,实现林长治”的目标。现将我县林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工作

  (一)领导重视。我县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县委书记、县级总林长杜少华发布总林长令2次,安排部署森林督查工作及林长巡林工作。6月17日,召开2021年全县总河长总林长会议,制定《武宁县林长制工作要点》等文件,为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开展提供了有力指导。

  (二)巡护管理。我县大力加强专职护林员巡护管理工作,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专职护林员,对专职护林员巡护进行每日通报,每月督办,已发布督办函2起。对巡护不到位的专职护林员进行督查督办,对不履职履责的专职护林员进行更换,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三)制度更新。对规范制度建设做好年度更新工作,更换了县级、乡镇级、村级林长制公示牌和更新了县林长办规范制度建设,明确每年的重点工作和任务。

  (四)督查培训。为做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我县对部分乡镇林长制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对专职护林员进行现场培训,增强其履职履责能力。

  (五)开展宣传。为营造林长制氛围,我县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例如4月1日联合生态环保局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5月22日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通过活动极大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有关政策的了解,增强对野生动植物、林地湿地资源的保护意识,为全面深化林长制,实现林长治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二、主要问题

  (一)巡护率不高

  (二)乡镇制度更新不及时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巡护管理。进一步加强专职护林员巡护管理,继续坚持每日统计,每日通报。

  (二)加强督查乡镇制度更新。做到一年一更新,变化必更新。

林长制工作汇报6

  根据市林长制办公室池林长办(2021)2号《关于开展池州市2020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照《池州市2020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细则》,逐项自查评分,收集佐证材料,经自查自评,我县2020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自评为103分,现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保护发展决策部署实施情况,自评得15分。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编制了《安徽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完成了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溶洞群国家地质公园和石台溶洞群风景名胜区,杉山、目连山省级森林公园,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的范围勘界;完成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编制,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评估论证会,县政府向市政府报送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监管,我局成立全县自然保护地以及林地、湿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地等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督导推进,严查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皖发〔2017〕32号),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12月18日召开了二次县级林长会议,及时调整充实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明确了县级林长联系乡镇林长制改革工作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重点时段县林长办提示县级林长开展专项督查,县级林长深入联系乡镇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督查指导,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责,配合县级林长开展督察工作,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合力,助推林长制改革发展;2020年5月,县林长办对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实施林长制改革工作进行了考评,得分列入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建、政府绩效综合考核;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皖办发〔2018〕22号),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全年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1242.04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962.74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助资金279.3万元,上报符合补偿条件的公益林84.16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65.54万亩,省级公益林18.62万亩;积极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的流转项目在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林区道路建设纳入“四好农村路”规划,国有林场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20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积极为林业投融资提供服务,“劝耕贷”等工作稳步推进,通过林权流转、扶持新兴林业产业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林业。

  二、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自评得5分。

  1、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根据人事调整等情况,县林长办下发了《关于更新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数据的通知》(石林长办[2020]6号),及时完善、更新林长档案信息;

  2、组织制订了县、乡级森林经营规划,2020年度林业生产和森林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3、编制了《石台县2020年度林业科技服务实施方案》,组织林业科技人员开展各项科技活动。全县54名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包括林业专家)深入重点村、组及林业公司、企业及大户开展科技活动,普及林业技术,为林长提供服务,县经信局安排6名林业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汪涛同志获“石台县最美科技工作者”光荣称号;

  4、森林公安转隶后,县公安局及时研究制订了“一林一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由乡镇派出所长担任本辖区内“林长制”警长,县公安局加强与林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线索互查、资源互享,形成联动联勤工作机制,加大对涉林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2020年先后配合林业部门现场执法、辖区各派出所配合乡镇政府制止非法涉林活动50余次,侦办涉林案件9起,打击滥砍滥伐、非法猎捕取得阶段性战果。

  5、2020年度,全县共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25名,建立健全县、乡、村、组、护林员五级护林网络体系,人均管护面积1700亩,实现了全县175万亩集体山林管护全覆盖。开展各类岗前培训1100人次,进一步提高护林员履职尽责能力。2020年3月,石台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核查工作的通知》(石林办[2020]20号),针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反馈“贫困户长期外出务工却被聘为生态护林员”的问题,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乡镇自查与县级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生态护林员作用。七都镇黄河村沈亚志当选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全年累计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782.83万元,实现了林业生态扶贫精准管理,助力我县脱贫攻坚。

  三、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情况,自评得10分。

  1.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9﹞19号)和《池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池办发〔2019〕10号》,县林长办结合石台县实际,初拟了《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各乡镇、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形成《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县委办、县政府办以石办发(2019)9号文件印发各地执行,为我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2、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根据《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和池州市林长办《关于加快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的通知》要求,以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县林长办制订了《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打造示范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石台样板。

  四、示范区及先行区的改革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情况,自评得19.5分。

  2020年石台县以《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抓手,着力推动林长制改革工作,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我县森林康养、林业扶贫合作、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等三项工作作为典型案例上报,其中石台县扶持发展造林合作社积极参与林业生态修复案例在《池州日报》发表,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情况,自评得1.5分。

  2020年7月,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成果核实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20]177号)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全省核实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技术人员66人,对全县公益林和天然林开展了外业核实工作,并将技术人员外业核实数据运用ARIGIS逐一将小班落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形成公益林和天然林核实数据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省林业局,并顺利通过省规划院和华东院质检。

  2020年,累计发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537.3万元。

  六、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自评得3分。

  2020年度我县森林覆盖率84.6%;全县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660万立方米。

  省局下发石台县疑似变化图斑累计561个,经核查,共发现违法图斑36个,全县共办结破坏森林资源案件35件。其中,林业行政案件20起;刑事案件15件。共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罚款20.7066万元。共行政问责1人次。另有一起因调查人员误判实际为有证图斑,经请示省局作销案处理。

  七、自然保护地管理情况,自评得1.5分。

  我县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各项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管理站和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制订了一区一策保护方案,按要求落实“一区(园)一册”档案管理;牯牛降自然保护区已制定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方法,按要求安排防火值班,制定和落实了应急保障措施。

  2020年度我县无自然保护地整改任务。

  八、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自评得2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20〕58号),我县成立了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印发《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实施方案》。按省、市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核实底数,全县需要退出人工繁育和处置养殖野生动物的对象有3家,共支付补偿资金 10.557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 3.1671 万元,市级财政承担 3.1671 万元,县级财政承担 4.2228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支付到养殖单位和个人。

  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预防表每天上报,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情况统计表每周上报。

  九、湿地保护修复情况,自评得1.5分。

  石台县湿地保护率为61.6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般湿地名录由市林业局发布(池林函〔2020〕112号),石台的庆丰水库被列入湿地名录。

  十、古树名木保护,自评得0.5分。

  我县一、二、三级古树保护名录已公布,所有古树都实行了挂牌保护,2020年投入资金63万元,完成了20棵一级古树的修复、8棵县级古树修复。

  十一、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自评得6分。

  2020年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全县完成成片人工造林797亩,其中新增造林297亩,更新造林500亩,任务完成率266%;完成森林经营244131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任务5200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森林抚育任务192131亩(任务完成率195%);完成封山育林30000亩,其中长防林工程封山育林2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封山育林10000亩;完成退化林修复6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 

  十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情况,自评得3.5分。

  2020年度我县“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应完成人工造林500亩,其中,城镇周边绿化提升100亩,景区周边绿化提升200亩,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150亩,房前屋后绿化面积50亩(折合面积);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4.6公里;创建省级森林村庄8个。

  全县共完成“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城镇周边、景区周边、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人工造林512亩,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56公里。完成8个省级森林村庄规划方案编制及组织实施、自查验收等工作。

  十三、林木良种使用率情况,自评得0.5分。

  2020年我县新造经济林、用材林全部使用良种,良种使用率超过85%。

  十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自评得4分。

  1、2020年年度“四率”目标管理指标全面完成,成灾率1.08‰、无公害防治率100%、测报准确率95.86%、种苗产地检疫率100%,符合市林业局下达的管理指标要求,全面达标。

  2、松材线虫病防治显成效。境内死亡松树发生情况有好转,小河疫点疫情得到遏制,与黄山市毗邻乡镇等重点治理区的生物隔离带基本建成,牯牛降重点预防区联防防控格局已经形成。全县的松材线虫病疫木源头管理成效明显。

  3、有效组织舞毒蛾应急防治降低了防治区域的舞毒蛾虫口密度,防止了大面积灾情发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舞毒蛾来年继续猖獗趋势,且虫害发生区的阔叶林已全面复绿。

  4我县松材线虫病、舞毒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历经省市督查检查1次、明察暗访1次,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现存在病虫情监测数据严重不实、除治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未发生因此被省级以上部门约谈。

  十五、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自评得4分。

  2020年度我县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健全“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级负责人包组、组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六级”包保责任体系;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遵章用火、文明祭祀,全县人民森林防火的自觉意识普遍增强;组织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政府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全县森林火灾“零”发生。

  十六、林业执法工作情况,自评得2分。

  今年七月份森林公安队伍整体转隶,新《森林法》取消木竹外运和运输检查制度,全县涉林行政案件的查处面临新问题、新挑战。面对新时期形势的变化,石台县林业系统整合执法力量,组建以木竹检查站为班底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执法责任和范围,划定各木竹检查站具体日常执法辖区,遇到重大复杂案件时,由县局统一调配执法力量,实行专案专办。相关执法承办机构由县局内设职能股室依照各自职能承担,局办公室负责执法必要设备、工具等后勤保障,局财务股负责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一年来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8起,移送林业刑事案件3起,有效地维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十七、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自评得8分。

  2020年度石台县林业生产总值37087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增幅高于全市增幅平均值;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省局下达我县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省级财政资金45万元,重点开展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推广及相关培训,石台县编制上报了《石台县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规模及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总任务400亩;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被国家林草局、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石台西黄山硒农旅度假区森林康养基地;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石台县七都镇国志家庭农场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示范家庭林场。“牯牛降”商标被确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天方”商标、“雾里青”商标被确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茶苑天方”商标被确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

  2020年,石台县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制定《石台县2020年度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配合对食用菌检验检测,加强基地建设,推进优质食用林产品发展,认真履行林业主管局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切实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未发生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十八、林木种苗发展情况,自评得2分

  今年省未下达我县良种选育任务,加之近年来林木种苗市场处于低谷期,苗农对投资林木种苗较为谨慎,没有开展林木种苗良种选育工作。

  十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自评得4.5分。

  石台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意见,培育了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石台县七都镇二宝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石台县七都镇国志家庭农场等新型林业主体,林权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统一交易,全年办理林权流转1起;积极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融资担保业务,全年发放担保贷款业务6笔;全面完成森林保险任务,参保森林面积170.1万亩,全年赔付71.1万元,受益农户906人。

  二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情况,自评得2分。

  为加强国有林场林长制改革工作领导,确定县长、县级总林长章文静同志联系石台县国有林场林长制改革工作;县国有林场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林业生产和保护任务全面完成;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20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二十一、林业科技支撑创新工作情况,自评得4分。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林业新品种保护执法行动;安徽绿加硒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钱柳叶用林项目被省林业局确定为省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重点开展青钱柳叶用林定向培育技术推广及相关培训,项目验收合格;县经信局安排6名林业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汪涛同志获“石台县最美科技工作者”光荣称号。 

  二十二、加分项,自评得3分

  2020年,石台县林业局荣获全省森林防火和抚育补贴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石台县生态护林员沈亚志荣获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

  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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