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述职报告(通用6篇)

更新时间:2022-06-15 来源:述职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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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指退出现役的军人(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2016年12月报道,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5700万军队人员退出现役,并以每年几十万的速度递增。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述职报告(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述职报告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挥部门职能特色,突出工作亮点

  1.坚持党建引领,退役军人事务局战斗在疫情第一线。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退役军人事务局迅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积极号召组织全县退役军人投身防疫工作,全县成立退役军人防控自愿服务队26支,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防疫工作。二是号召退役军人、党员、机关干部开展献爱心活动,帮助疫情期间困难的退役军人度过难关,此次活动得到退役军人的大力支持,筹集防疫资金20900元。三是在疫情期间开展慰问支援湖北武汉的现役军人家属和困难退役军人,在慰问的过程中,帮助石屏镇的袁某解决户籍等问题,受到军人的好评。

  2.坚持摸清家底,开展“大走访”,做到心中有数。按照省、市要求,上半年,全县启动“大走访”工作,根据“属地负责、分类走访”的原则,整合力量、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各乡镇(社区)和各县直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梳理问题。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采取实地走访、电话走访、微信走访等方式,对全县退役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截止9月底,全县实际走访退役军人17410人,全部完成一人一档工作。排查化解矛盾78件,解决实际困难733件,并继续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截止目前,悬挂光荣牌共计17309户。

  3.有序高效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精神,实现全县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对政策应享尽享的目标,针对符合补缴政策的退役军人,动员全局机关干部,采取“一对一”的服务形式,稳步推进保险接续工作。目前,我县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共审核受理符合补缴政策申请1300人,完成养老保险缴费1238人,已划拨财政补助部分资金1501.19万元,个人成功缴费750.6万元。

  (二)日常业务循序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面落实。

  1.实时更新优抚数据库,利用“一卡通”平台确保优抚资金管理安全高效。一是及时录入新增人员。2020年1至10月共计新增残疾军人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人、参战退役军人12人。及时将新增人员纳入优抚待遇发放数据库,确保新增人员能够及时享受优抚待遇。二是多渠道核减死亡人员。利用大数据平台与实地走访相结合,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不定期核查和每年年审相结合,截至到目前为止,已经核查优抚对象2300余人,核减死亡残疾军人6人、参战退役人员27人、病故军人遗属5人、在乡老复员军人28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8人,有效确保了优抚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三是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金安全有效发放。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平台,为各类优抚对象累计发放优抚金43479人次,发放补贴资金3509.15万元,涉及7类优抚对象。有效杜绝了优抚资金被截留的现象发生。四是及时调研,做好服务。理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工作,设身处地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报销程序复杂的问题。积极与县中医院对接,要求医院为重点优抚对象结算医疗费用时,升级系统,直接结算二次报销费用后再与我局结清,避免了以上对象看病就医后,因费用报销来回跑路的问题。截至目前,151名退役军人已经成功兑付医疗补助资金15.51万元。

  2.延续往年扎实工作基础,确保双拥创建成果有效保持。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有力,工作实现制度化。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驻蔺各部队均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县直各单位明确了双拥工作联络员,所有乡镇及街道设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形成了党政军领导挂帅、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双拥工作网络体系。

  充分利用**革命老区的红色资源优势,实施“整合红色资源、打造双拥文化、增强教育功能、彰显特色优势”的创建战略,形成了阵地教育、媒体宣传、全民参与“三位一体”的国防教育模式。推进国防教育全覆盖。根据不同群体的年龄差异、文化素质和职业特点,构建了三个国防教育层次。分别是以中小学生为主的第一个层次。全县各中小学校将国防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做到进课表、进课堂、进教材,通过进行国旗、国徽、国歌和党旗、军旗知识的教育,从小培养学生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军队的感情。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为主的第二个层次,将国防教育作为党政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国防法律法规、国防义务、国防常识宣传教育,增强了机关干部职工的国防意识,营造了拥军爱民的和谐氛围。第三个层次以党员领导干部为主,将国防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普及深化“双拥”意识。由县党政军领导带头,广泛开展清明节所有乡镇及县级各部门采取网上祭拜和前往革命烈士陵园,祭奠革命烈士,缅怀革命先活动。积极开展“军爱民、民拥军”活动富有成效。春节期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领导分别带队到部分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以及县武警中队、石宝驻蔺部队、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等4个单位开展慰问活动共送去生活用品及物资约12万元。疫情期间双拥办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开展疫情防范工作,组织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大力抓好疫情防范宣传工作,其中疫情期间在石宝雷达站无法采购生活物资的困难下,协调县粮食局为部队送去了粮油、蔬菜等,为部队官兵解决了生活问题。

  9月3日是国家抗战胜利纪念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文旅局联合在县实验中学举办了针对全县中小学师生开展的抗战胜利纪念活动,进行了网上征文和现场演讲比赛,并通过**郎网进行了现场直播,有力调动了全县人民的爱国和拥军热情。清明节及9月30日国家公祭日由县党、政、军领导带头,在全县范围开展了网上祭拜和前往革命烈士陵园,祭奠革命烈士,缅怀革命先烈活动。

  3.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多渠道创造平台,提供就业信息。积极推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发的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线上引进了XX巡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等22家企业入驻该平台。今年来,共组织网上招聘会3场,提供就业岗位324个,成功签约34人。截至今年9月底,组织专场招聘会4场,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县保安公司、**高乐皮具有限公司、四川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县XX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武骏特种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县西区实验学校等45家企事业单位参会,提供行政岗位、安保岗位、网络通信维护员、生产岗位、车间储备干部、统计员、安全员、电工等481个就业岗位,现场接受求职者就业政策咨询600余人次,现场150余名求职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初步就业意向。二是坚持“授之以渔”理念,突出抓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通过政策宣传,今年来,共推荐118名退役士兵分别到泸县建校、**县职业高级中学校、泸州市鼎和驾校技能培训学校学习,培训项目包括汽车驾驶、计算机、电工、酒店服务与管理、中式面点、汽车维修工等专业。

  4.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推进退役军人纪念褒扬工作。一是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为方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缅怀革命先烈,清明节创新了祭奠方式,广泛推荐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文明祭奠活动。此次网络祭扫活动,共计约100000余人次参加。二是充分发挥了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全年共接待单位团体13批次,接待烈士家属9批次,社会群众700余人次。三是补充完善四川英烈纪念堂系统和褒扬纪念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县革命烈士陵园简介,补充录入39名**县革命烈士个人事迹简介。完成褒扬纪念管理系统内371位烈士和100位烈士遗属数据核对。完成全县34处零散烈士红军墓纪念设施坐标定位和登记录入系统。主动与乡镇联系,大力营造参军光荣的氛围,及时为在部队立功的现役军人送达各类喜报、荣誉证书53人次。四是完成县内烈士纪念设施五年规划上报。统计县内革命烈士陵园、辛亥革命烈士墓及零散革命烈士纪念设施36处,根据上报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至2024年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提质改建方案,拟对上述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投资8000万元开展改建工作。

  (三)对照职能职责,全力维护退役军人正当权益。

  1.理清信访人员类别,做到信访维稳工作有的放矢。全国“两会”期间,制定了相关的信访维稳应急预案,理清重点对象,落实稳控包保责任,实行日报告制度,有力确保了“两会”期间我县退役军人群体的稳定。高度重视信访接访工作,及时按照政策规定给予信访对象合理的答复解释,尽力保证退役军人信访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有效减少到省进京访情况发生。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信访件30件,其中军人事务部交办7件、“12345”转办14件、个人信访件2件、网络问政7件。办结率达90%,剩余3件正在办理中。

  2.认真做好转业士官接收安置工作。今年我县共接收并审核符合安置条件转业士官个人档案31份,其中安置到事业单位28人,国有企业岗位3人。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66人,均做到现场报道,登记银行账号,为下一步兑现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工作做好准备。

  3.为军休干部做好服务解困工作。目前,我县共有6名军队离退休干部,每月按照军休干部薪资标准及时发放待遇,保障军休干部生活无忧。为瘫痪军休干部王应书解决生活困难,帮助其办理军休干部护理费申请,目前已经或省厅批准并享受了相应待遇。及时受理军休干部张荣华办理调残申请。

  4.加强企业军转干部管理和服务。全县企业军转干部共计79人,及时对照文件,为企业军转干部调整工资待遇,每月增加170元。走访慰问企业军转干部30人次,发放企业军转干部慰问金12800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县退役军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双拥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双拥工作重安排轻落实,工作措施办法取得的实效不多。二是优抚对象年审进度相对滞后,死亡人员核减仍存在不及时情况。三是退役军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就业压力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我局将继续推进涉军维稳工作,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监测预警机制,预警突发事件和重点人员。配合做好来年“两会”及特殊纪念日的维稳工作,配合维护大局稳定。

  2.扎实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进一步落实优抚政策,适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二是组织好“清明”、“八一”、“国家公祭日”等活动,不断在全县营造拥军优属、缅怀先烈的浓厚氛围。三是持续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健全优抚管理对象数据,为精准服务打下基础。

  3.坚决落实移交安置政策。一是完成2020年我县安置人员31人工作。按照阳光安置的要求,于8月初以前将人员安置到岗位上,防止因不公开透明造成不稳定事件。二是妥善做好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收官工作,接受省市各级领导检查。三是妥善做好退役士兵接受工作。今年下半年退役军人即使接受退役军人接受,并按照要求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4.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一是加强创业意向摸底,联合人力资源局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二是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对接更多优质企业提供优质岗位,让每一名有需求退役军人顺利找到合适的岗位。

第二篇: 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述职报告

  一、建立健全服务机构,搭建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新格局

  全力服从、支持、配合全县机构改革大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及时组建了县、乡、村三级服务机构,实现了工作的顺利移交。

  (一)县级机构组建方面。2019年3月25日,县委办正式印发《江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核定我局行政编制5人,2019年4月11日,县委机构编办正式印发《关于设立江口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通知》,核定事业编制5人,自此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10人全部调整调动到位(含局机关借调1人),县级机构组建完成。

  (二)乡村两级机构组建方面。2019年5月28日,全县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正式挂牌成立,乡镇(街道)救助办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全县共组建10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到岗到位办公人员32人。各乡镇(街道)也及时在各村(社区)设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安排了具体工作人员。

  (三)业务工作交接方面。积极主动与全县涉军单位衔接,加快业务移交,完成与县民政局和县人社局工作交接任务,做到了各项常规业务工作有序推进、无缝对接。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建成果转换得到全面增强

  局党组始终将党的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牢牢抓住思想理论武装这个根本,精心组织党组理论学习,把学习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大力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不断把理论学习转化为认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立场和能力。

  (一)强化党组能力,坚持班子引领。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重心,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始终坚持民主,凡重大事项都由班子集体研究、共同协商,有效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及时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班子和班子成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公务用车、出国(境)、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了班子成员始终坚持在工作上、生活上严于律己,自觉用各项规定规范行为,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有关股室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学习内容,坚持素质驱动。局党组在年初就制定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同时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教育方案精神,及时更新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实现了学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除集中学习外,局党组还结合阶段性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智慧党建、学习强国、网络学院”等各类网络学习平台和新媒体学习平台,积极要求全体干部开展个人自学活动,不断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典型学习,真正做到以学习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健全各项制度,坚持纪律约束。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了局党组班子分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共同遵照执行。结合全局整体情况制定出台了《江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工作规则》,从干部学习、工作、保密、考勤、出差、公务接待、机关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切实增强了干部管理。结合本局各个岗位职责,认真研究制定了“两要点两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同时针对各种突出问题和隐患风险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各种隐患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我局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和“小金库”等各类情况,增强了全局干部的底线意识,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推进。

  (四)注重意识引领,夯实群众基础。坚定不移的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让干部真正成为县委、政府每一项决策和部署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通过走访慰问、调研核实、接访座谈等各种形式,对服务对象开展不同形式的思想宣传,不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用正确的思想、准确的事实,为退役军人解读国家政策,阐释问题疑惑,增强了广大服务对象的认同感。

  三、把牢重点工作目标,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取得新突破

  2019年,除常规业务工作外,局党组结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思路和要求,明确了重点工作目标。

  (一)完成了全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录入。局党组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管理服务系统工作作为战略工程和百年大计抓好抓实,成立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具体办公人员,并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难点问题。通过各乡镇(街道)、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参与,完成信息录入3995条,审核通过3551条。

  (二)建立健全“两参”人员档案。局党组成立“两参”人员建档立卡工作专班对目前全县明确的参战参试人员已有档案进行归档清理和档案内容的核实,对档案内容不完善的进行了查询和补齐,共核实完成全县享受参战参试待遇人员512名。

  (三)加大了荣誉体系建设优抚工作力度。一是完成了烈属、军属、退役军人等家庭光荣牌悬挂工作,全力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目前全县已发放悬挂光荣牌3999块。二是全力营造“崇尚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关爱英烈”的浓郁社会氛围。开展了烈属和退役军人清明期间外出祭扫劝导报备、行为规范告知工作,全力为外出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共报备外出祭扫1批3人次。完成了4批次251人外省、外县退役军人群体来我县梵净山旅游的接待服务工作。完成了全县性清明祭扫活动1次和烈士公祭日活动1次。三是全力做好优抚工作。2019年来,我局处理优抚对象医疗报销审批手续169人次,报销金额32万余元;

  完成春节、八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走访慰问活动,共计发放慰问金82.9万元;

  完成2018年退役军人档案接收和转交32人次;

  完成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工作安置3人;

  完成2019年驻江部队士兵退役和全县新入伍青年慰问,慰问物资折合人民币2.536万元;

  完成2019年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发放7.7万元,退役军人自主就业资金发放40.3380万元,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发放40.9725万元;

  帮助退役军人查阅、核实档案100人次;

  接受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医疗救助等各类业务质询260余人次;

  完成2018年退役军人免费技能培训报名29人次;

  全年共计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248万元。

  (四)信访矛盾得以有效化解。局党组将退役军人领域稳控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上级信访矛盾攻坚化解年的安排,既要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又要保证将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全面做好退役军人领域思想工作,确保部分退役人员不打着退役军人的名义集聚闹事,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2019年,我局共接待参战退役、政策边缘人员等各类退役军人信访42批250余人次。接收市级信访转办件5件,办理县纪委转办省委巡视组信访件4件涉及人员90人,目前未出现涉军人员到市赴省进京信访事件,没有出现集聚串联串访行为。

第三篇: 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述职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期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定位和方向,紧扣服务、管理、保障三大主业,主动作为,大胆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面展开。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指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主要工作亮点。

      1.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退役军人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书记会议题。召开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全体会议,对标对表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研究重点任务举措,加强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2.疫情防控挺在前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韶关市、南雄市的部署,把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自1月27日开始取消休假全员上岗,成立3个临时党小组冲在防控前沿,发出倡议书,动员组织全市退役军人充分发扬敢打硬战的精神,勇于担当、模范带头,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当中。多措并举推进双拥工作,充分发挥退(现)役军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营造了双拥工作的浓厚氛围。

      3.走访慰问暖军心

      退役军人事务局“八一”期间组织走访慰问我市孤老复员军人、1-4级伤残军人;患重病重点优抚对象;二等功以上人员、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队员代表共140余人;全市各镇(街道)、村(居、社区)积极组织召开“八一”建军节座谈会;南雄市阳光公益协会、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联合组织退役军人志愿者,深入百顺、全安、珠玑等镇慰问困难和患病退役军人9人,为他们送上慰问金和节日的祝福。据统计,南雄市今年“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人数共计11000余人,发放慰问金69万余元。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对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三八”民兵班进行慰问。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各2万元、“三八”民兵班6000元。

      4.成立了韶关市首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

      为规范退役军人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力量由政府负责向“政府为主、社会参与”转变的服务保障格局,我市于今年6月组建了韶关市首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

      5.成功创建了第十一届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县)

      今年9月,南雄市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县)。

      6.规范了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创新基层退役军人管理模式

      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推动我市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能力全面提升,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与武装部合署办公,由武装部部长分管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退役军人接待室设在武装部民兵活动室,服务站业务办理点设在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在醒目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服务站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机构人员名单。并根据自身特色制作退役军人荣誉墙。232个村(居)服务站指定了民兵营长负责服务站工作,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与村(居)民兵连合署办公,服务站业务办理点设在村(居)公共服务中心。

      (三)主要工作措施。

      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结合退役军人当前工作,统筹安排,有序推进,确保两项工作同抓同促,劲头不松,力度不减。

      1.充分发挥退(现)役军人中坚力量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非常之事、非常之时、非常之举,面对汹涌的疫情,退役军人事务局闻令而动,及时发出倡议书,号召全市退役军人冲锋在前,加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在镇(街道)、村(居)主要交通要道检查点、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退役军人和双拥工作人员对来访的车辆和来往人员检查登记造册、入户排查宣传、劝阻驱散聚众群众的身影。据不完全统计,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参加抗疫221人次,南雄市参加抗疫和卡点值勤的退役军人6834人次。

      对30号片区全面开展人员排查,通过健康排查的方式,对外来人员和住户进行登记,共登记366户,入户宣传366户,派发宣传单495张,张贴公告62张,劝导聚众群众79人,进行隔离观察6户21人。实现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落一人的防控目标。在南雄市交警大队赤水塘宿舍和茗豪花园、市二中、金三角农行宿舍设立了四个疫情临时检测点,进一步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确保防控“全方位”,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2.充分调动退役军人和拥军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为疫情防控捐款捐物的积极性

      据统计,南雄市退役军人捐款18196.66元;捐物:雨鞋52双,消毒液10桶,食品、饮料一批。

  南雄市拥军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积极为疫情捐款捐物,共捐赠金额23.642万元,捐赠物资折算金额40.4万元。

      3.争当复工复产“排头兵”

      在全民战“疫”关键期和企业复工复产高峰期的重要节点,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全市退役军人靠前工作、关口前移,深入各类企业针对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指导和服务。督促指导企业,帮助解决问题,严把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关”,尽最大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市委常委、市人武部政委夏小辉和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杨志峰亲自下到南雄市华诚塑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和南雄市溢诚有限公司指导复工复产工作。在他们的指导下,这两个企业在2月20日顺利复工复产。

      4.全力做好在湖北服役的官兵家属关心激励工作

      为切实做好湖北服役的官兵家属关心激励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解除一线军队人员的后顾之忧。南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本市在湖北服役的官兵家属进行了认真的统计,共统计出我市在湖北服役的官兵家属18户。我局派出三个慰问组对他们进行了慰问。共发放慰问金9000元及慰问物资一批。

      5.抓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创建工作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星级示范创建工作已完成,13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在12月前全面完成。

      6.做好退役军人社保补缴工作

      截至12月,我局共收到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材料650份,在“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受理系统”共受理补缴申请553人,审核通过553人,人社局养老保险已审核553人,医保局医疗保险已审核553人,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身份认定7人,审核完成率均为100%。

      7.深入开展优抚工作

      截至12月,享受抚恤定补人数人2791(含五老),其中残疾军人115人,“三属”22人,在乡复员军人69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2人,参战涉核人员1076人,“五老”人员9人,原铀矿部队开采人员106人,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1300人,60周岁烈士子女82人。(减员66人,新增铀矿评残10人,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33人,60周岁烈士子女1人,)整理两参人员台账1181条。八一建军节慰问孤老复员军人和1至4级伤残军人5人,每人500元;患重病的优抚对象22人,每人600元;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9人,每人600元;退伍军人志愿服务队代表6人,每人600元;南雄市退役军人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96人,每人200元;老游击战士1人600元,慰问驻军四个单位66000元。另对全市无工作单位退役军人、军烈属8128人,按照每人4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活动经费328720元。核查我市重点优抚对象1182人,收集现有伤残军人换证资料115份,收集烈士亲属资料680份。发放2019年131名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共4033791.96元,发放2019年退役士兵立功受奖(优秀义务兵)补助金350779.80元。成功申请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2人共4.42万元。

      8.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根据上级要求,2020年我市有6名转业士官安置到事业单位上班。

      9.扎实做好信仿维稳工作

      共接待来访退役军人、人民群众269批次358人次,共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项共13件,其中全国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退役军人事务部录入交办信访件1件;省厅录入转交办信访件3件;南雄市信访局转交办信访件3件;市委办转办的信访件有1件;在意识形态领域搜集办理的网络舆情2件;已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网络问政)咨询问答共3件(单)。目前正在办理的有4件,我局能做到按规定的时间办理,退役军人事务部、省厅、市局转交转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回复答复退役军人群体、人民群众在网络问政服务热线的网络咨询问答,及时为来访人员解读优抚安置政策法规。

      (四)存在主要问题。无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2021年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全国、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守底线、抓重点、开新篇”的工作要求,以退役军人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构建“三个体系”为主线,以坚持“四个聚焦”为重点,统筹兼顾、精准施策,齐抓共管、融合推进,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着眼长远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2021年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营造尊崇军人浓厚氛围,探索落实退役军人奖惩机制。

      二是认真做好移交安置工作。不断完善安置办法,提高安置质量,创新军休模式。

      三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强教育培训,做好就业服务,积极扶持创业,持续开展“双带双促”活动。

      四是不断提升拥军优抚水平。落实优待目录清单,提升服务水平,精准做好“两参”人员核查认定工作,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常态化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

      五是扎实开展褒扬纪念。精准做好烈士评定工作,打牢弘扬英烈精神,加强纪念设施建设管理。

      六是加大权益维护力度。抓好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加强困难帮扶,开展常态走访慰问,重要节日走访慰问长效机制,对重点对象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

      七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信息一体化平台。

      八是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升政策水平,加强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促进队伍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

第四篇: 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述职报告

  2020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三为”理念,高标确立“九字”目标,谋划打造“慢城领军人”党建品牌,对标对表“重要窗口”,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疫情防控展现担当。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发动全县1500余名退役军人投身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捐赠一楼口罩9500只,捐款5300元,成立老兵志愿队259支,疫情期间排查人员161064人次,排查车辆17288余辆,体现了“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军人本色。只有12名干部职工的常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包含全县3例确诊病例之一在内的锦翠花园26幢728户的疫情联防联控任务,局充分发扬“慢城领军人”过硬作风,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从全县111个单位挂联小区中脱颖而出,成为县里第一期表彰的8个优秀“红细胞”联防联控临时党小组之一,多名退役军人和干部职工荣获小区包区清楼、企业复工复产等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二)党建统领高标做实。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重要位置,经过深入调研、认真思考,提出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为首、稳定为本、服务为上的“三为”理念;谋划确立“新部门、高标准、善作为”的工作目标;精心谋划打造“慢城领军人”机关党建品牌,扎实开展“四学四强、四提四先”活动,及时高质量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党内重要基本制度,成为县委组织部表彰的五个部门党建品牌之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县政治生态首次半年度监测评估中,得分居全县56个部门第二,成为县纪委表彰的五个“流动红旗”部门之一。探索建立的常山县待安置退役军人流动党支部做法全市推广,省内外不少单位前来学习考察。局机关党支部和局长汪正满分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金钉子党务工作者称号。

  (三)“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有序高效。召开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县领导亲自部署,重点强调。对全县14个乡镇(街道)、190个村(社区)服务站进行走访评估,高标准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提出的“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精心制定《常山县“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实施方案》,按县乡1:1落实资金,今年创建成功50个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在全省200个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县20个、乡镇90个、村90个)当中,省里已经来常考评县中心、东案乡、紫港社区、砚瓦山村,为衢州市最多、最好。投资50多万元对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场地装修和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分三条线路、14个板块(前言、领导人题词、基本概况、光辉历程、难忘军旅、建功地方、双拥之花、烈士风范、领导关怀、媒体关注、军界群英、十大英模、军人誓词、结束语),着力营造兵至如归的退役军人之家,让退役军人有更多的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

  (四)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省级全面试点单位。多次召集县财政、人武部、人社局、教育局等单位召开军人入伍、服役、退役、就业、优待等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工作协调会,制定《常山县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投资150万元,与县大数据局、软件公司对接,在常山慢城通上拓展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打通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职能处室、数据服务支持、系统基础设施等三大块内容,同时,向县财政争取26万元经费,采取试点先行、线上线下推进的方式,用于深化细化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深入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培训、优秀专项调查和信息补录,全面准确掌握底数。

  (五)社会力量有效发挥。坚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三驾马车同时发力、一体作用思路。借助新冠肺炎疫情,发布志愿者招募公告,志愿队伍范围覆盖县乡村;12月7日,成立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局党组高度重视筹备工作,挑选骨干人员参与具体筹备,带队分组拜访企业,赢得企业家支持,99家会员单位加入协会。撰写《邀请加入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倡议书》,通过局微信公众号、钉钉群、干部职业和退役军人微信朋友圈推送,《今日常山》报纸和常山电视台发布、募集,取得良好宣传效果。通过多措并举,募集关爱退役军人基金150万元,几乎是市本级和其他5个县市区的总和。

  (六)强化双拥制度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常山县新时代拥军优属若干规定》,从制度上落实了对本县籍现役军人,在部队被授予“八一勋章”、战区以上荣誉称号和荣立一、二、三等功者,分别给予立功受奖军人家庭50000元、20000元、10000元、5000元、2000元奖励或相对应的奖品,不断提升军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下发《关于开展庆祝建军93周年双拥系列活动的通知》,从7月开始,各成员单位组织各种双拥活动20余次,春节、“八一期间”由县领导带队慰问驻常部队、重点优抚对象、优秀退役军人、困难退役军人等,为他们送上新春的祝福和慰问品40.6万元。争取银行赞助6万元,召开常山县2020年新春退役军人座谈会,102名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代表参加会议,畅谈他们对常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优抚政策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贯彻各项优抚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妥善处理病故残疾军人何有正有关抚恤金发放及家属抚恤优待工作。多次协同乡镇领导、村干部召集何有正所有家属商讨抚恤补助事宜,目前,抚恤金已按照分配协议拨入各自账户,符合条件的家属享受三属待遇。3月份已完成全县181名伤残退役军人档案核对和一人一档工资,11月份已完成所有残疾军人换证前的照片采集、个人信息核对。和县人民医院经过多次沟通协商,组织开展2020年现役义务兵父母和烈士遗属免费健康体检活动,这次体检活动共惠及471人,总共花费约17万元左右。开展常山县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发放仪式县领导,县人武部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为40位抗美援朝英雄送上纪念章、慰问金和献花。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重点优抚对象档案核查,根据市局8月31日全市优抚重点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常山县按照“一盘棋、两轮合、三步走”的要求,在全市率先完成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档案核查工作。

  (八)褒扬纪念深入开展。广泛开展“2019清明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全县1万余人在网上给常山108位烈士送鲜花扫墓,收集清明祭英烈活动图片,在中华英烈网2020清明活动管理平台发布信息53篇。组织23位“三属”老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英雄母亲们接到县城,带领她们参观赛德健康小镇,并举行座谈会,度过一个特殊的母亲节。争取到烈士纪念设施维修和日常管护资金27万元,多次现场查看我县零散烈士纪念设施,5月完成全县14个乡镇(街道)35处烈士纪念设施和抗战纪念设施的实地数据采集及图片分类整理,碑文内容复核。起草制定常山烈士(抗战)纪念设施整改方案,与26位烈士亲属及其他人员签订29处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护协议。烈士纪念馆正常开馆,采用劳务外包雇佣工作人员1名,局5名年轻干部组成8090宣讲团,为烈士纪念馆进行宣讲。开馆期间“八一”建军节期间接待参观者20余批次,300余人。

  (九)就业创业多向推动。会同民政、人社等部门专题研究,借鉴士官安置档案量化考核,在个人基础、服务表现量化等方面,科学设置立功嘉奖奖励,参与重大抢险救灾、战争、维和行动、边境扫雷等分值,最终计算综合得分,3名退役士兵顺利入围体检,破解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涉军信访矛盾。与浙江七盾安保服务集团签订退役军人就业战略合作协议,为两县、区退役军人就业、发展搭建新平台、拓宽新渠道。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座谈会,做好创业老兵带新兵服务。推选、组织优秀6名创业退役军人参加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大赛,其中1名成功进入省决赛,获得三等奖的好成绩,也是全市最好成绩。

  (十)社保接续高标完成。2019年11月,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启动以来,迅速成立了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人社局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到民政局、人武部、人社局查询档案2000余份,印制档案800多份,为后期人员资格审核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张贴公告、互联网媒体、微信公众号、短信推送、电话告知、各主管部门的通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对象知晓率和参与度。发送提醒短信2500多条,张贴公告500多张,发放宣传手册1000多份,微信公众号点击率2000多人次。倒排时间节点,确保录入1个,完成1个。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人员队伍仍需加强。

  (三)财政资金保障急需提升。

  三、2021年工作思路

  (一)着力创建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深化开展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省级试点。

  (三)提高安置军休服务新高度。

  (四)打开就业创业培训新局面。

  (五)谱写优待抚恤褒扬新篇章。

  (六)实现涉军信访维稳新目标。

  (七)建设退役军人事务新队伍。

第五篇: 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述职报告

    2020年,泰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法制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法治建设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吴近新任组长,有关股室工作人员任组员,法治建设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2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本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贯彻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得到落实

  一是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或自学形式,利用业务讲堂、党组(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参加学法用法知识考试,所有参加人员成绩均达到90分以上。

   二是贯彻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在日常行政工作中,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我局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事先听取群众建议,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确保决策合法合理,至今未出现重大事项决策失误。

   三是落实依法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我局严格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审核和签发等程序进行管理,每月月末对本部门履行职责业务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三)推动政务公开和监督机制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把国家、省、市最新的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发布到泰宁政府网上,全年公开政策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信息50余条,每季度公开条数均超过核定标准。充分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和回应退役军人咨询问题。在泰宁政府网站公布咨询来访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今年以来,各类来信来访我局办结回复率达到100%,暂无收到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在履行优待抚恤、扶贫帮困、安置军休、就业创业等相关职能的过程中,针对隶属本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承诺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2020年,我局办理的行政确定和行政给付事项,均没有发生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科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开公示制度存在矛盾。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故我局相关工作保密要求较高,部分涉密内容被上级部门管控,不能按照当前“最多跑一次”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办理。

  (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自局成立以来,陆续通过转隶、招考等措施充实队伍力量,工作人员在新岗位、新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同样,乡、村两级服务站人员虽已配备到位,但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薄弱、法规政策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扎实推进跑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完成对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的书面服务指南编制工作,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宣传。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廉洁高效队伍。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内法规、宪法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法治国讲话。

  (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明确各责任股室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考评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措施。按照要求做好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报送工作。

  (四)全力做好普法宣传,提高退役军人素养。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政府网、政府公开栏、泰宁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双拥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利用清明、烈士公祭日等节日,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活动。

第六篇: 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述职报告

    根据《黔西南州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州委法治办〔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查备案,承接权责清单任务落实。按照中央、省、州系列文件部署和要求,在全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证明事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的审查报备。涉及规范性文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类型,按照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分门别类开展权责事项的任务落实和有序推进。

  2.按照国家要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黔西南州司法局关于开展编制证明事项清单(2020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已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编制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回复》向州司法局报告。并逐一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清理完成报备。

  3.按照要求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依法防控。

  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有关文件精神,针对管辖的光荣院、烈士陵园、服务中心(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就如何阻断输入性感染和交叉感染风险的防控措施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专门成立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开展业务和疫情防控追踪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利用全体干部职工会、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和网络及时向全局职工传达学习中央、省、州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工作,与43名干部职工签订了《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承诺书》,先后出台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防控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黔西南州退役军人局积极应对新型新冠肺炎疫情倡议书》等10多个疫情防控有关文件。根据省厅安排,由州服务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发挥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全州3000余名退役军人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当疫情防控冲锋陷阵“示范员”、宣传教育“讲解员”、排查管控“网格员”、交通要道“守门员”、群众舆论“引导员”、后勤保障“服务员”,并发挥双拥工作优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农民抢收农作物。落实行业管控责任,并在全州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代为祭扫工作,为防止人员聚集,组织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劝阻外出异地祭扫人员网上祭扫,采取临关管控的方式对15处烈士纪念设施,2处优抚机构明确专人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工作。截至6月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全州4.8万余名退役军人和家属均无感染新冠肺炎情况。

  4.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可办率和“一窗”分类受理达到规定标准。

  承接了州民政局“其他类”权责事项1项,即: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评定材料的审查,该事项作为《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1项)(2019年版)》唯一事项(其他类),其最终确认权在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州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州、县(市、新区)、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告》,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州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为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针对以上事项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开了基本信息、办理事项、办事指南、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事人员,已纳入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管理。

  5.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我局不涉及市场监管领域事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严格按照《立法法》《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贵州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程序规定》《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起草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办法》的规定,实施立法计划。

  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立法文件和精神,经征求全局各科室意见建议,我局2020年度无立法项目。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都管理规定》《黔西南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

  2020年5月1日,制定了《黔西南州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该规范性文件执法主体为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黔西南州慈善总会,类型为行政。2020年6月10日,已向州人民政府报请登记《黔西南州州级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及起草说明、内设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确认意见及相关资料,严格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向州司法局报备审查。

  3.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在全局开展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编制证明事项、其他政策措施等文件清理工作,填报了规章清理意见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清理统计表,形成情况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修订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

  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0年10月28日,起草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送审稿),待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报会议研究通过执行。

  2.参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行政决策。

  本年度我局无涉及重大资金、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亦未申报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考核制度,聘请州司法局任萍同志担任法律顾问,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了与州司法局法律援助在线远程视频连线,退役军人可以到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法律援助,有效助力退役军人的法律援助需求,化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决策、法律援助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仅州本级法律援助窗口,已为4名退役军人出具3份“申请法律援助函”,电话回访了5名退役军人诉求,为1名退役军人起草“民事诉讼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全覆盖。

  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8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一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其中行政给付事项三项: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行政确认事项1项:伤残等级评定,其最终确认权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共服务事项1项: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其他类行政权力事项1项:退役军人、公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残疾等级资料审查上报。二是编制执法人员名册。三是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要求,配备执法资格人员1人,内设法治机构审核人员1人。四是梳理数据并填报执法资格人员信息。按要求在贵州司法云平台录入。五是规范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正在申报行政执法监督证2人。六是按照规定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已配备两台品牌为华德安产品型号DSJ-4H执法记录仪。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要求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法治政府对权责清单的调整和更新要求,及时调整和更新我局权责事项,积极推进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行政执法事项改革。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申领,已向州司法局申报领证事项,同时,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

  4.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完成“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我局有行政执法人员1人,已在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了信息采集、填报、录入和审核,并上传了相关资质资料。

  5.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

  按照规定配备相关执法设备。已配备两台品牌为华德安产品型号DSJ-4H执法记录仪。

  6.建立完善统计责任制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侵犯。

  10月29日,出台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切实加强统计弄虚作假的检查力度,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统计会审,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统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精准。

  7.按照《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

  根据《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报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报告了我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执法行为基本情况。

  8.按照《贵州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

  我局有行政给付事项3项,分别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评议考核制度进行落实,按时发放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9.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督促指导各县(市、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兑现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全州77名自主择业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工作。

  1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制度。

  我局成立以来,无案件移送情况,待上级部门出台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相关行政执法证据标准和刑事司法移送证据标准后,对照标准组织单位实施。同时,加强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学习。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此项工作无。

  2.及时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

  此项工作无。

  3.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

  无出庭应诉案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矛盾纠纷。

  1.依照国家和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积极支持州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依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下移规定(暂行)的通知》(州府办发〔2016〕59号)文件精神,10月30日,已及时转发各县(市、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行政复议事项。

  2.着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10月5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学习行政诉讼知识,提高干部职工规避行政诉讼意识,积极加强风险研判,规范行政行为,2020年度无行政诉讼事项。

  3.依法作出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决定,依法配合州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无行政复议案件。

  4.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

  10月22日,召开局专题会议,就如何加强行政裁决解决矛盾纠纷,提出信访中为退役军人提供行政裁决化解纠纷的建议,引导退役军人选择行政裁决方式解决纠纷,深入推进行政裁决工作。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

  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黔西南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领导班子及“一把手”对“七五”普法和普法工作的领导责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听取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结合我局的业务工作,从切实增强加快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方面,还结合业务工作涉及的政策法规,积极组织分管领导吴望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平时加强政策法规知识的自学。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

  我局制定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普法教育的工作计划》《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2020-25),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3.本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抓具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面推进督促检查普法工作。将全局干部职工纳入“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全局应参考29人,实际参考29名,考试合格均达到85分以上,参学率达到100%,参考率100%。

  4.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7月16日,印发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提出了相关要求。同时,组织了全局干部职工于7月17日通过个人学法考试账号观看了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庭审视频录像——行政强制拆除案,并撰写了心得体会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及公开工作。

  逐项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指标,认真撰写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按时在门户网站相应板块公开。

  2.积极组织宣传推广本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典型经验。

  一是加大安置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各单位空编制情况,高效完成2020年度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退役士兵档案审核工作,于6月29日至7月3日开展了全州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适应性培训,邀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州纪委、州委办、州委党校、兴义军分区、州禁毒委、州人社局、州国安局等单位的专家和学者为退役士兵讲课,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禁毒知识、业务知识、当前社会形势等5大类12个方面的内容。二是开展网上招聘会,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与州人社局合作,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开展了黔西南州退役军人春季推荐就业网上招聘会,共有50家用人单位参与,提供岗位2226个,吸引了53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网络招聘活动,共有95名退役军人与招聘企业达成工作意向。

  3.加强内设机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对内设机构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经费保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运用,量化考核评分,强化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结果、兑现年度目标绩效奖等次的重要依据。

  4.加强法治机构工作力量。

  一是充分发挥内设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以内设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多元化、多渠道遴选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佳的专家学者、律师,已聘任州法律援助中心任萍律师作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顾问,切实提高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律顾问的专业化、知识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明确1名公职律师职能职责,有机整合公职律师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5.本部门全年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全局2020年度未发生重大行政违法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普法工作重视不够。作为州直行政执法部门,许多行政执法事项亟需上级部门顶层制定指导标准或下发制定标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方面工作需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事项不够重视,与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的力度不到位。

  (二)普法宣传力度不大。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但是除赋予普法宣传更多的内容外,普法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更应该多样,特别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说,当前的普法宣传的工作难以到达应有的宣传效果,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困难也是多重的,但普法的工作力度急需加大加强。当前普法宣传更多的呈现为到人员密集场所发宣传小册子,更多的“执法普法”、“以案释法”、“学法普法”以及辅助多媒体、自媒体的法律宣传形式还很欠缺,宣传力度不够。

  (三)部门协作不顺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效率不高。

  法治政府考核任务落实指标需要涉及业务科室完成事项,仍然存在不作为的情况,牵头科室需全权包揽非科室职能的任务精准落地,导致工作任务落实效率不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建立学法情况评价制度。积极向领导汇报行政执法工作需逐步推进工作事项,加强沟通,通报信息,及时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进行登记,主要记录参加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平时学习法律知识的情况。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注重学法用法效果的运用,将其作为考核、评价、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构建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进一步推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围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八五”法治宣传工作规划的总体目标,强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逐步形成州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内设机构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部门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沟通配合,互通信息、共享信息,强化部门协作,主动对接,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的推进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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