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报告(锦集4篇)

更新时间:2022-06-13 来源:工作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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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简称中共党员、共产党员或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2年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报告(锦集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报告1

2020年,在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化反腐败斗争,为X在全市打造创新发展高地中有更大担当,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特色亮点

(1)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一是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规章制度。全区各级党组织坚持明确的政治旗帜,以政治建设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中央、省委检查整改作为贯彻四意识、落实两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重点关注检查反馈问题和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促进检查整改的详细实施,见底。

(二)注重思想建党,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领一切。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教育培训,共培训科级干部X名;开展“党的创新理论万场宣讲进基层”、基层文艺汇演等X余场。通过开展各项活动,持之以恒推进理论武装。二是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按照《X区2020年度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安排意见》组织学习,示范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意识、提高学习能力。三是抓紧抓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牢固树立“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既分工明确、又联合联动的责任体系,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完善意识形态协调联动会议制度,突出抓好网络意识形态,严格管控阵地,全区意识形态领域平稳可控。

(三)从严选拔管理,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一是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注重政治标准、注重责任担当、注重工作实绩,坚持把一线和急难险重等岗位作为干部成长锻炼的平台,全年抽调X名年轻科级及后备干部到招商、巡察、环保等基层一线和“吃劲”岗位历练,健全完善“干部到基层锻炼、人才从基层选拔”的培养选拔机制。二是人才支撑引领发展作用持续发挥。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创新政策营造招才引智大环境,相继出台了《X区加快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扶持办法》《X区大力开展开放招商工作实施方案》,引导重点产业发展;聚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需要,探索制定人才积分制服务管理政策。持续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举办了第三届“直通硅谷”创新大赛,共X个项目报名参加,X个项目获奖,意向落户我区的项目达X余项,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落户流程;我区X团队成功入选第三批“X英才计划”紧缺型创新创业团队。

(四)坚持固本强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X党建计划”全面进步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建计划,着重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先锋带动力、群众凝聚力、支撑保障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新时代大讲堂作用发挥明显。充分利用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代表工作室等载体,深入挖掘辖区内的各类优秀人才,着力打造由党员干部、先进模范、业务骨干等群体组成的讲师队伍,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为主题,设置红色课程、文化课程、实践课程、网络课程等各类课程,实现讲习课程多样化,依托X区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党建文化广场、家风馆等阵地,采用多种讲习方式方法,促使讲习所成为宣传教育的主阵地、素质提升的好学校、凝聚群众的大平台。2020年,全区共建立新时代“三新”讲习所X个,开展讲习活动X余场,参与党员群众人数X余人。三是广泛开展X党建创新提升活动。以《X》《X》两部X精神系列微视频的宣传推广为切入点,广泛开展X精神大讨论、“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大家谈”“寻找X式好党员好干部”“听一听老党员们的入党初心”“争做X式好党员好干部”等活动,深入挖掘全区街道、社区、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各行各业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共产党员,让广大党员群众能够以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X式优秀党员干部为标杆,凝聚改革发展的精气神。四是严格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深入落实“双推双评三全程”,大力实施“培源工程”,严把入口关,全年全区共发展党员X名。创新开展党员“双十”管理工作,明确十项基本要求,框定十个行为底线,严格党员管理。五是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准备。严格落实“三个到位”、做到“三个清楚”、坚持“三个先行”、严把“三道关口”,做好“三个规范”,实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预计通过换届,全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龄结构、学历层次进一步得到优化。六是机关党建水平显著提高。区直单位党组织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关于在区直机关开展“支部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八有”标准,强化阵地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五)强化作风建设,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意志推进反腐败斗争。一是驰而不息纠“四风”。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市实施办法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帮圈文化”专项整治等工作。2020年,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X件,处理X人,党纪政务处分X人。持续开展“四查四促”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查纠问题X个,党纪政务处分X人。依托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组织开展廉政文艺汇演、廉政书画展、发廉政短信等活动,切实提高全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把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既常态化管住“大多数”,又坚决处理“少数”和“极少数”。全年立案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留置X人,移送司法X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处置人数,分别占总处置人数的X%、X%、X%、X%。铁腕X,深挖彻查“保护伞”,全年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X件,立案X起。三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全年共完成对X家单位的巡察、X家单位的“回头看”以及X家单位的集中督办,共发现“三大问题”X个、“六项纪律”问题X个,移交问题线索X件,给予党政纪和组织处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

二、存在问题

2020年,各单位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任务落实不够扎实,有的党组织向区委报告抓党建工作不够及时,有的党组织在报告时站位还不够高,只反映成绩不反映问题,有的党组织存在以机关党建情况代替党组抓党建工作问题,有的党组织未在报告中体现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有关工作。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有的基层党组织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意识形态是“上面的事”,基层不存在激烈的意识形态斗争,看不到意识形态问题就在基层潜滋暗长、暗流涌动,对意识形态问题缺乏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思路还不够开阔,缺乏组织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专业知识,对新形势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应对还不够有效、措施还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协调联动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单线指挥的多,联动作战的少,在构建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大舆情应对格局上未雨绸缪少、仓促应对多。三是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干部队伍结构还不够优化,年轻干部储量不足,一方面我区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仅有军转、省选调生、省统一计划招录的公务员三种;另一方面事业单位的优秀年轻干部受领导职数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制约,出现“瓶颈”现象,上升通道受阻,导致目前年轻干部来源不畅,储量不足。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深刻,个别同志虽然能够认识到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但对党建工作的认识还比较滞后,总认为党建工作是常规的基础工作,常规工作常规抓,没有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对党建工作的标准满足于一般化;部分社区发展党员工作仍较薄弱,个别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标准不高、履行程序不认真、档案管理不规范、发展结构不优,年轻党员发展较少。四是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四风”问题还没有被根除,老问题新表现禁而未绝,少数单位责任不实、督促不紧、管理不严,如区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办、区人社局、区英语学校工作人员发生“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个别干部缺乏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如工农办相关领导对遏制私搭乱建工作落实不力,并对拆迁补偿款申请报告审批把关不严;X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企业环保生产监督网格长X未严格落实X小时驻厂监管制度,造成未及时发现监管企业虚假整改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不断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切实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全区党建工作质量。

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升认识,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要求、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保障认真严格执行,按时按要求报告抓党建工作,报告中要坚持客观务实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查摆问题、不遮不掩反思责任,不断提升报告质量,切实增强报告效果。

2022年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报告2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玉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十三五”谋划“十四五”,认真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动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2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调研47次、专题询问1次、满意度测评1次,组织代表视察3次,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11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次,依法终止24名市五届人大代表资格,补选省十三届人大代表1名、市五届人大代表17名。

  一、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把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决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各项工作毫不动摇地体现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常委会党组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政治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严格把关每一件法规草案,统筹谋划每一个监督事项,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合拍、同向发力,在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人大作用。

  二、坚持实干笃行,战疫情促发展有力有为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考中,常委会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安排落实依法防控工作。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带头抓好疫情防控,抽调干部参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捐款并投身社区疫情防控。第一时间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抗击疫情倡议,4800多名代表积极响应,投身战“疫”一线,抗疫事迹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动态》、人民代表报和省、市重要媒体刊播41条次,广泛凝聚了社会力量,坚定了抗疫必胜信心。第一时间调整常委会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督促检查基层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推动我市依法防控疫情措施落细落地。把疫情防控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机结合,调研指导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全力助推复工复产,用实际行动展示了人大机关、人大代表强烈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

  三、坚持良法善治,立法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紧紧围绕市委要求、人民期盼和发展需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保证立法有特色、接地气、真管用。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有效衔接,科学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高效推进弘德立法,开展《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立法调研,完成《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并颁布施行,填补了全省在革命遗址保护方面的立法空白。理性推进环保立法,依法按程序作出《玉溪市飞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搁置审议的决定。指导三个民族自治县修正自治条例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帮助峨山县完成第一部单行条例《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二是创新立法举措。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提前介入,把控立法方向和重要制度设计,全程参与协调解决条例起草、修改遇到的问题和分歧。首次实行“双组长制+工作专班模式”,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形成立法工作合力。三是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宪法专题讲座,开展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举办民法典暨地方立法、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着力提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的法治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集中清理我市制定的涉及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对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维护法治统一。制定并实施《玉溪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将地方性法规建立起来的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坚持问题导向,监督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

  (一)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督。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和预算调整及审计情况报告,开展专项债券审查,强化经济工作监督实效。组织开展“以保促稳、稳中求进”专题调研,全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入督促检查“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为“十四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出谋划策。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询问,推动解决执行条例不到位等问题。深入调研精细磷化工产业、风电装备制造业现状,提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建议。组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钢铁产业、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加快推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打造旅游精品线路。跟踪全市土地开发整治情况,推动解决规划不统一、布局不合理、土地开发利用统筹不够等问题。积极参与全市数据共享、区块链技术应用工作,助推打造“云南数字经济第一城”。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有效、保值增值。持续跟踪县级财政未拨专款情况,督促政府严格控制和逐步化解。强化预算联网监督,加强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函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规范财政预算管理。跟踪监督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制定监督办法和满意度测评办法,首次测评5个部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二)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监督。深入调研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整治、企业“三废”治理和节能降耗等情况,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严格省、市“三湖”河(湖)长制工作督察,督促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动“三湖”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和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实施。持续跟踪玉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推动实现点火试运行。开展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促进废弃农药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乡村环境保护治理。督促制定《玉溪市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办法》,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关注生物物种安全,调研引入红娘胡蜂等养殖问题。开展森林防火检查,促进森林资源管护。

  (三)聚焦“三农”和民生福祉强化监督。高度关注烤烟生产和收购,力促巩固烤烟产业支柱地位。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千名领导挂千村、万名干部抓振兴”工作,扎实开展“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行动,促进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深入调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为维护农村集体所有制基础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助推华宁县开展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开展贯彻实施公路法和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执法检查,推进全市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组织代表视察旱情和抗旱应急工作,推动全市抗旱保民生、促生产。调研全市生猪产业情况,促进生猪产能恢复发展。开展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推动养成文明餐饮新风尚,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听取讨论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报告,促进医保改革更加便民惠民。调研旅游发展项目推进情况,推动康养产业发展和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调研省十六届运动会筹办情况,推动各项筹备工作落地落实。

  (四)聚焦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司法行政改革、法院行政审判、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平正义等工作,持续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听取讨论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助推法治玉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情况报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调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促进提升服务水平。开展残疾人保障工作“回头看”,助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听取讨论全市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情况报告,推动传承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跟踪民族宗教和谐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常委会领导认真履行“七位一体”职责,以身作则在脱贫攻坚、河(湖)长制、企业解困、百村示范等工作中作表率。严格执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制度,推动解决土地权属纠纷、拖欠工程款等7件信访突出问题。

  五、坚持提质增效,代表主体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意见,保障代表依法全面履职,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和质量。二是强化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强化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与各级代表的联系,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首次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充分发挥代表网络平台作用,及时推送工作信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着眼“建”“管”“用”结合,加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管理,充分发挥代表活动阵地作用。一年来组织各级代表开展学习培训172次、4359人;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3307人次,各级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15090人次,收集民意2968条,转化为建议1124件,办结863件,解决问题630个。三是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高度重视省人代会代表建议工作,促使《关于将玉溪科教创新城纳入省重点工程加快建设的建议》办理续复,促成玉溪师范学院上划省管、理顺财政管理体制。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312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着力抓好2件议案和2件重点处理建议的督办落实,避免代表建议办理“回娘家”。检查2019年列为代表建议专项资金办理的32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安排2020年专项资金解决37件“急、难、老、小”代表建议。全年代表建议办复率100%,满意率98.4%,解决率60.3%,比2019年提高9.3个百分点。

  六、坚守初心使命,履职能力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建责任制,统筹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制定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意见,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制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普及人大知识,讲好人大故事。二是增强履职能力。大力倡导学思践悟的学风,举办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专题讲座,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和向身边的先进人物学习活动,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着力提升机关干部能力素质。开展领导干部承诺践诺活动,推行正负面清单管理,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和服务保障水平。三是持续正风肃纪。全面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纪委,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健全机关内控管理制度机制,举办党风廉政专题党课、专题讲座,进行经常性廉政谈话,开展了张玲、莫晓顺、肖维春、张文彬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违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餐饮浪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检查,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四是提高工作效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委室工作规则,确保权力运行依法依规。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改进文风会风,压减会议和文件数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回应群众急、难、忧、盼问题。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支持帮助,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形成人大工作一盘棋整体效应。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人大常委会指导支持的结果,是中共玉溪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全市各级人大协同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盼,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推进精准精细立法仍需努力,依法监督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切实加以改进。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玉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力打造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先行区、全国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国际高品质康养旅居新高地的目标,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全力助推我市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更大的作用。

  一、讲政治顾大局,在坚持党的领导上更加坚定自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保证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不断扩大各领域各层次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持续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更实举措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玉溪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深入落实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以更好成效展现人大担当作为。

  二、守初心担使命,在服务全市大局上更加担当有为

  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切实把党委意图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加强对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探索建立重大民生工程“实施决策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实施过程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实施结果向人民群众报告”工作机制,拓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在基层的实践路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强化被任命人员宪法和法律意识。探索任后监督有效机制和途径,开展满意度测评,提升被任命人员遵宪崇法、恪尽职守、勤政廉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顺民意求精准,在地方立法工作上更加务实管用

  全面贯彻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的立法工作理念,着力于“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精准编制实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进一步拓宽立法工作渠道和社会参与面,充分发挥立法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智库作用。完成《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审议工作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物业管理等立法前期调研,加强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立法研究。落实《玉溪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听取《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清理立法相关制度规定,修订《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推动落实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指导好三个民族自治县民族立法工作。

  四、抓重点求实效,在依法开展监督上更加精准有力

  按照市委部署,围绕玉溪“十四五”发展目标,关注发展重点、改革难点、民生热点,依法精准有效开展监督。一是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市级决算。听取讨论市人民政府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情况报告。专题调研专项债券管理使用、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持续跟踪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工作落实。高度重视外来物种造成的安全隐患,督促维护生物多样性,确保生物安全。开展贯彻实施《云南省水文条例》执法检查。持续跟踪督促乡村振兴、滇中引水工程、烤烟生产、人畜饮水安全等工作。二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2020年玉溪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调研督促“三湖”水污染防治,落实河(湖)长制责任,促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三湖”保护治理突出问题。三是聚焦社会建设管理和民生改善,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平正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讨论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立足人大工作实际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开展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云南省实施办法、消防法执法检查。调研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发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跟踪督促省十六届运动会筹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

  五、优服务强保障,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更加扎实有效

  一是完善代表联络机制。坚持“三联系”制度和召开基层人大代表座谈会等机制,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活动,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同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进代表联络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更好地发挥阵地作用。二是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举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规范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做好代表出缺补选工作。抓好“互联网+代表工作”,发挥代表履职服务、建议综合管理、代表联系群众等网络平台作用。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制度。扎实做好驻玉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指导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健全完善重点督办、跟踪督办、集体评议、满意度测评、办理情况通报等机制,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提升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强化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办理全流程管理,切实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问题解决率。

  六、敢担当善作为,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更加从严从实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机关属性,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责任担当。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等余毒、流毒影响,祛邪扶正,正本清源。以罗应光、张玲、蔡四宏、陈昌、姜兴林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为镜鉴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示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三是以能力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全方位提升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着力锻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机制,支持各专工委依法履职行权。四是以创新发展为动力,改进履职方式,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审议质量。着力推进“数字人大”“智慧人大”建设,提升人大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服务保障水平。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支持帮助,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鼓励支持基层人大创新实践,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加强与市外地方人大的联系交往,深化滇中城市经济圈五州(市)人大工作协同,服务全市对外开放大局。

  各位代表,“十四五”规划蓝图已经绘就,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玉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倍加珍惜人民的信任、倍加珍惜时代的重托,用担当诠释人大使命,用奉献绽放人大光彩,奋力书写新时代人大工作崭新篇章,为推动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2022年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报告3

  各位代表:

  我受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县委的领导下,我们努力践行“三严三实”,深入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创新工作。筹备了十六届人大五次、六次会议,召开常委会议8次、主任会议12次,开展“三查(察)”活动12次、形成报告17篇,听取和审议报告10个、做出决定审议意见等9个,协助上级人大开展活动15次,圆满完成大会确定的工作和县委交办的任务。

  (一)服务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行使法定职权。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履职行权。加强经济运行工作监督,夯实发展基础。审议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出意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听取和审议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促进政府加强问题整改。听取和审议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提出努力培植财源,强化财税征管等意见。听取审议六部门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报告,促进财政决算有效执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和关于2015年县本级预算调整和政府债务限额使用方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加强重点事业监督,提升发展质量。深入调研全民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形成报告呈报县委,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调研全县职业教育工作,形成报告上报县委,并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全县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职业教育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人才。加强任职干部履职监督,增强发展后劲。坚持党管干部、依法办事、集体行权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保证了人事任免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一年来,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次),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为民意识和履职意识。

  (二)注重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依法治县。加大宪法法律宣传力度,加强法律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建设。大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以代表活动日为平台,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单、展出宣传板、专家现场解答等方式,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强化了公民的法治观念。努力促进法治林甸建设。检查行政许可“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做出相应审议意见。检查禁毒法实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更加规范。着力加强司法公正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形成审议意见,督促县法院强化执法人员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

  (三)着眼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民生改善监督。从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问题入手,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群众利益。视察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形成视察建议,推进劳动力市场依法规范运营。视察人民调解工作,努力维护群众权益。保障群众权利。听取和审议民族宗教工作报告,促进民族村建设和宗教工作。围绕社会关切,调查农村合作医疗情况,促进惠民政策更好落实。回应群众诉求。结合创新群众工作,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协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一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33件(次)。

  (四)积极搭建活动平台,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把代表工作做为基础工程,创新思路,完善载体,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创新代表活动方法。健全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团制度,并逐步实现常态化。坚持邀请代表列席相关会议制度,提高议政质量。围绕交办的65件代表建议抓好催办和督办,完善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面商率、满意率、办成率。测评“一府两院”工作,公布测评结果,限期整改存在的不足。拓展代表活动阵地。组建代表活动室8个,提档升级代表联络室30个;充分发挥代表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民意反映“直通车”作用;健全民意收集、民意调处、回复反馈、督办落实机制,拓宽知情渠道,让人民的意愿转化为“一府两院”决策的依据。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开展调查视察、代表主题活动和代表述职评议;组织代表深入基层,结对联系群众、定点接待群众、走访群众、邀请群众座谈等,为代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协调解决问题,创造条件。

  (五)围绕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工作效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成果,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加强作风建设。围绕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主动融入大局,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抗旱防汛、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联系乡镇人大,深入调研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规范履职程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增强工作实效。积极探索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我们感到: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以民为本,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坚持求真务实,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需要进一步创新等。我们将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加以改进。

  二、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十五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服务中心、融入大局,依法履职、创新有为,为林甸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议大事,全力促进林甸科学发展。我们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改革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新修正的选举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搞好深入调查研究,吃透上级相关政策,做好人大换届准备工作,精心组织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依规依法开展工作。坚决贯彻县委意图,进一步探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继续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共同谋发展,合力攻坚克难。

  (二)坚持强化监督求实效,大力推动经济民生工作。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情况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报告,加强经济运行工作监督,筑牢发展基础。听取和审议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支持政府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确保脱贫工作如期完成。听取和审议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更好的推进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协调发展。视察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推进项目建设。视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全县农民更好的享受医疗卫生保障成果。

  (三)坚持依法办事重成效,着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以“七五”普法开局为契机,以宪法宣传日为载体,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法律信仰。教育引导代表,号召发动群众共同建设法治林甸。听取和审议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并做出决议,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律意识。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报告,做出审议意见,强化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助推县法院信息化建设。细化信访工作流程,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任免程序,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通过工作测评、专题审议、询问质询等方式强化任后监督。

  (四)坚持完善机制增活力,致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健全服务机制,促进代表依法认真履职,积极参与化解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规矩、勤勉尽责,接受人民监督。常委会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坚持和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列席相关会议、参与“一府两院”工作评议等制度。加强代表联络,开展代表接待选民工作。组建代表监督团,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监督,不断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五)坚持转变作风强素质,努力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和中央18号文件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把专项调查、专题视察和执法检查与审议议题结合起来,与改进作风结合起来,与学习先进结合起来,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深入开展联系群众活动,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勇于担当、人民信得过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各位代表,当下十二五收官、十三五开局,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们肩负的使命神圣而光荣,承担的责任艰巨而重大,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县人民,全面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加快兴业富民强县,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2022年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报告4

  一、总体评价

  集团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主义思武装头脑,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党的政治建设情况

  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自治区、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不断增强。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上半年,组织党员集中学习9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廉政工作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全力推进事业发展,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三)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集团公司党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对基层组织工作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提振广大党员干部的“精气神”。

  (四)党的作风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三不”问题,持续发力抓作风、强队伍,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纪律意识、精神面貌明显提升。

  (五)党的纪律执行情况

  党委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机关处(室)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力度。

  (六)党的制度建设情况

  上半年,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了9次党建专题研究会,学习上级党建工作文件精神,研究布置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修订完善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时调整成员分工,明确职责、团结协作,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主要表现:根据自查自纠结果发现集团公司内一定程度还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在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上还存在欠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办法还不够多、不够实,在激发干事积极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原因分析:个别单位中层干部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业务工作,轻思想建设的想法,甚至有的人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太严可能会捆绑住经办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致使个别中层干部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出现“能量损耗”;个别中层干部没有从内心深处,把党风廉政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来认真履行,错误认为落实党风康政工作是上级要求,是额外任务,缺乏“内动力”,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二)个别领导干部工作浮在表面,存在形式主义现象。

  主要表现:在与一线员工的谈话和座谈中,反映个别部门负责人主动深入一线不够,帮助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较少。

  原因分析:个别部门负责人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不深入实际,不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而是立足于传达了,要求了,看过了,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对单位内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其整改完善的督查措施不具体,督促不到位,没有充分地做好审计结果“后半篇”的文章,没有很好地发挥内审发现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不注重内容、质量、效果,满足于组织了、搞过了,浮在面上;个别单位搞培训,缺乏党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影响了党员教育和培训的作用发挥。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党风廉改建设责任压力传导力度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真正把责任传导到位、措施细化到位、检查督促到位。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学习培训必修课,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意识。坚持“紧扣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党建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严格按规章制度抓好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管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抓好“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三)切实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加大内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基层单位在接到内审结果通知书十天内,提出整改方案,两个月内汇报整改结果。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加强对基层培训、考察活动的审核,组织单位必须上报培训和考察活动报告,以确保培训、考察实效。

  集团公司党委将不断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按照国资委关于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督促指导下属各单位紧密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检视反思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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