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3篇】

更新时间:2023-05-05 来源:整改方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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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1

根据**县扫黑办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抓长效,推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确保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确保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确保乡村治理更加有效到位,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一)以黑恶线索核查清仓为目标,构建全面摸排甄别机制。坚持“黑恶必打、坑农必除、除恶务尽”原则,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核查清仓见底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线索:

1.在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

2.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重点摸排是否存在侵占集体资产、垄断集体资源、侵吞瓜分集体资金等问题。

3.在农村土地权益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流转发包、托管经营、入股及宅基地分配、盘活利用等方面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4.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强迫交易、坑农害农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5.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私屠滥宰、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

6.在渔业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渔霸”、“船霸”、“港霸”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7.在涉农资金项目和工程建设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强迫承揽等问题。

8.在涉农领域集资和运营活动上重点摸排各种高利贷、“套路贷”“现金贷”等以及滋生的暴力讨债、殴打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摸排出来的线索要进行核查甄别,查清事实,准确区分,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

(二)以确保生产生活安定有序为目标,构建严格执法整治机制。

1.扎实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围绕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业机械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在全县组织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集中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整治行业乱象,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叶面肥等肥料中非法添加农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

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严厉查处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以及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等行为。

2.扎实开展打击“炒猪”行为专项行动。对在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环节发现的“炒猪”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严肃查处,发现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生猪屠宰、妨碍动物检验检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的,及时通报、移送公安部门。

3.扎实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加大对农业农村部门干部职工充当黑恶“保护伞”“关系网”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摸排查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村霸”和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三)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为目标,构建多渠道持续宣传机制。扫黑除恶必须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1.深入宣传发动。坚持网上、网下同步推进,通过农民信箱、微信公众号、广播报纸、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思路举措、工作成效。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让群众认清黑恶势力对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危害,提升对专项斗争的认知水平,形成“人人喊打,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让黑恶势力淹没在这场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

2.畅通举报渠道。除了传统的来信来电方式,应积极将各级扫黑办举报联络方式推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开箱检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3.消除举报顾虑。制定落实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用实招打消群众心中“举报会不会被报复”的顾虑,比如设置举报箱时避开监控设备,以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不被泄露。出台证人保护相关制度,实行有奖举报并落实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让举报人彻底消除后顾之忧。

(四)以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为目标,构建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严禁走过场、搞应付,对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严格保密纪律,做到内外有别,对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严惩不贷,一查到底。

三、工作要求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中央督导及“回头看”时反馈的意见,对标对表专项斗争任务,逐级明确责任,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斗争不断向预期目标推进。

二是密切协同配合。立足自身职能职责,着力做好线索摸排、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切实抓好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的扫黑除恶斗争,同时也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

三是注重总结提炼。扫黑正当时,除恶须务尽。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扫、防、建”一体化。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斗争中的亮点做法和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全市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局党委研究,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牢记职责使命,积极推进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赵晓毛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相关职能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张东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凤彪为联络员,统筹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目标任务

经过3年努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根治,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建立行业治理、监管长效机制,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领域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农业农村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等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局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局党委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委请示。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

(二)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形成专群结合扫黑除恶合力。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并重。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坚持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零容忍”,在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认真清查处理参与涉黑涉恶企业经营、出资入股的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严肃查处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的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

(四)坚持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坚持标本兼治,重大治本的原则,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行业监管责任,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1月至2020年底,为期3年。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方案计划,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摸排、核查。广泛开展正面宣传,营造氛围,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

第二阶段(2019年):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继续强化问题线索摸排并及时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配合有关部门深挖幕后和“保护伞”;梳理发现农业农村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着力加强整改;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扫除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提升行业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单位、各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全面提升行业监管力的长效机制,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

五、重点打击对象

重点打击在农用物资、农产品销售批发实施非法垄断、强买强卖、制假售假;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渔业捕捞、生猪屠宰、新农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

六、措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抓部署,要落实专门人员、专项经费等保障。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开通互联网平台,接受群众举报;张贴、悬挂统一的标识、口号;组织足够力量到行业一线、重点领域,倾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广泛收集线索。各单位要通过平时掌握的情况,开展专项调查、摸排,建立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和市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在行业监管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严肃保密纪律。严禁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违规过问案件、与办案人员及特定关系人员有不正当交往,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把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和摸排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3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农科园、共库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总目标,深入推动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长效常治,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特点、新规律、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着力构建深挖根治、长效常治机制,不断净化行业环境,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推进我市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强化责任落实。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赢得群众支持。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实现摸排日常化、核查规范化、打防具体化,促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步入常态化。

(四)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针对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乱点乱象,深入分析根源,找准薄弱环节和漏洞,依法予以打击和整治,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加强对民政民生领域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制度上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工作目标,聚焦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问题导向,以点带面、正视差距、找准症结,精准发力、破题突围,补齐短板弱项,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斗争成果。

(一)基层组织建设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操纵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当选村干部、现任村干部和老年协会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居)民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二)社会救助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向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资金打歪主意、下黑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保”、“人情保”、“关系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三)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乱收费行为,社会组织非法集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扰乱管理秩序、婚姻介绍机构乱象、涉外买卖婚姻、天价彩礼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四)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干预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命名更名、干预边界纠纷现象,因地名命名和边界纠纷而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五)养老服务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整治虐待老年人的恶劣行为、“养闹”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六)殡葬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违规乱建公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欺行霸市、“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等违法违规行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七)流浪乞讨救助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操纵、控制残疾人、未成年人及流浪乞讨人员行乞谋利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民政系统各重点业务领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建立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极端重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健全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标对表、立足长效、创新方法、抓出成效。

(二)把握工作重点。要组织推动民政系统基层政权、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殡葬、养老、流浪乞讨救助等7个重点领域制定配套制度,细化政策措施,深化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有关责任单位和科室要加强对工作的调度和指导,认真排查线索,查找问题隐患,整顿行业乱象,净化基层环境,提升民政能力,确保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全覆盖、无缝隙,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不断深化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把开展民政行业专项整治与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风险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并及时推广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情况通报和典型案例宣传,加强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格局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四)强化督导协调。加强督查督导,重点对民政民生领域乱点乱象是否根治、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是否消除、机制是否健全等进行督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的,对摸排不深、有黑恶乱不查、整治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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